厚积合规文化 推动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
摘要: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由小及大,成长为全球第二大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业也随之发展壮大。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合规管理与证券市场相生相伴,监管主导下的以分类评价为抓手、以合规管理为内核的证券公司内生约束机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证券业合规文化建设蔚然成风。在新的形势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也面临新的挑战和使命,进一步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深化合规文化建设,对于证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历史渊源、价值、经验和体系进行总结,分析面临的挑战,提出前瞻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合规体系合规价值
对证券业而言,合规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合规风险,则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证券公司作为典型的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经营本身是一个不断识别、承担、对冲风险的过程,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考验,也受到了严格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管约束。可以说,风险管理能力既是证券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又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其中,合规风险既是其他类型风险的诱因,也与其他类型风险相互转换,对证券公司而言牵一发而动全身。正因此,证券公司必须以风险可识别、可管理、风险收益相匹配为经营法则,树立正确的合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切实落实合规管理工作。
一、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历史渊源
合规制度最早可追溯到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银行业监管实践。 197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立,通过发布一系列关于银行监管的标准和指南,为金融机构的合规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被主要发达国家转化为本国立法规定或其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加以实施,促进了合规文化、理念的形成。参考境外成熟市场的金融监管实践,2006年1月,原中国保监会在《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中首次提出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对“合规”、“内控”和“风险”负最终责任,要求保险公司设立合规负责人职位和合规管理部门。2006年10月,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国内银行业组建合规部门提供了政策依据,促进了银行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
相比之下,国内证券业起步较晚,合规管理的框架体系形成也相对滞后。2004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开展之前,证券业存在较为严重的粗放经营、无序竞争以及公司治理失范、内部控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缺位等问题。从2004年8月起,中国证监会采取了全面清理、重组和改革措施,化解证券业的历史遗留风险。随后监管机构又启动了建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专项工作,并选取了7家公司开展合规试点。2008年7月国家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要求证券公司设立合规负责人。同期,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对证券公司合规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明确各公司应于2008年底之前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经过近十年的探索,2017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提出合规管理的“八项基本要求”,全面搭建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着力推动合规管理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覆盖。同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进一步细化规定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具体监管要求。2019年12月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在总结资本市场行之有效的经验的基础上,将“合规管理”纳入法律调整,确立其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功能价值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审慎经营,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证券公司的业务活动,应当与其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从业人员构成等情况相适应,符合审慎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监管机构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有效约束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各证券公司据此构建了从董事会、监事会到经营管理层、各内设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了全面覆盖、各司其职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及员工执业活动的规范性。
值得一提的是,合规本身是一种内生的自觉的行动,自上而下的推动以及强制性制度变迁能够促进合规技术的移植,但并不一定能够培育自觉、自律的合规文化。为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审慎监管,促进证券公司形成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5月出台《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结合其业务发展状况,确立了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直接与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提比例、核心监管指标计算标准相挂钩,并应用于行政许可、创新业务资格、现场检查等实践活动中,也在银行间市场、资信评级市场乃至境外市场中得到广泛应用。在分类评价监管、扶优限劣制度的有力约束下,自上而下构建的合规管理规则得到自发落实执行。可以说,具有实质资信约束力的分类监管制度正是合规管理配套制度,中国特色的证券监管以分类评价为抓手,以合规管理为内核,两者相辅相成,内外兼修形成了严密的合规管理体系,奠定了证券业持续规范发展的制度基础。
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前瞻展望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明确指出:证券公司数量保持稳定,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经营总体稳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证券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3.16亿元,实现净利润799.90亿元,总资产为11.75万亿元,净资产为3.01万亿元,净资本为2.23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1.83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9.27万亿元。总体来看,中国证券业积累了扎实的发展根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进而对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宏观形势的变化对证券业功能的有效发挥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报告提出关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战略规划,2023年7月召开的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工作要求,2023年10月召开的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建设目标、明确要做好“五篇大文章”和“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等工作部署。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要求“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2024年4月,国家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要求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在新的政策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需从理念到行动进行全面革新,确保适应国家对金融高质量发展、证券业功能发挥的期望和要求。
二是监管政策对证券业的合规管理赋予了新的使命。国家领导人强调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中国证监会强调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重心为“两强两严”。在严监严管的形势下,如何构建扎实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合规文化稳固牢靠,使合规管理措施融入所有业务环节及各项执业活动,并与监管执法形成良性互动,是证券公司面临的重要任务。
三是科技进步对证券业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新一轮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将广泛影响人类工作和生活,证券业务对信息科技依赖度日益提高,信息系统是整个证券业乃至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关键基础设施。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修订实施《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将信息技术运用情况纳入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审查、监测和检查机制,确保合规与风险管理覆盖信息技术运用的各个环节”。合规部门如何有效参与相关制度建设、系统权限管理、重要信息系统监管报备等工作,如何对新兴业务、信息技术服务建立有效的持续监测、异常处理、变更终止等机制,这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面临的重大挑战。
四是集团框架下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面临新的任务。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壮大以及跨境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集团化经营趋势不断深化,相应地出现了复杂的关联交易、内部风险交叉传染等问题。对此,证券公司应研究完善子公司合规管理体制,必要时向子公司直接委派合规负责人、合规团队或者将子公司的合规、法律事务统一上收总部实行一体化管理,执行统一的合规政策,实施必要的合规审查、检查、监督。这将对证券公司的合规资源投入、合规人才储备、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带来新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在下行周期中证券公司面临现实的开源节流、压缩成本需求,能否顺应新的形势需要,稳定合规资源投入和保障,将直接考验各家公司的战略定力。
四、新形势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方向和重点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证券业迎来了新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时代。新形势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应当着重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以此摆正工作方向:
第一,合规与发展的关系。违反规定将导致证券公司面临处罚责任、法律诉讼,进而引起经济损失、声誉风险,同时引致监管不良记录、增加监管检查频率、降低分类评级、丧失新业务机会。尤其是投资银行业务,违反规定很可能造成证券公司财务、业务、团队、声誉的多重损失,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是不能承受的致命打击。因此,合规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证券公司必须深刻认识到所处的行业特点和监管形势,在周期性波动中保持战略定力,相应强化对合规管理的基础性投入,全力提供资源保障。
第二,人才与科技的关系。证券业日新月异,做好合规工作不能固步自封,必须密切关注新一轮科技革命成果。一方面要强化对合规人员的在职培训,积极关注新技术、新业务,紧跟科技发展步伐。另一方面要在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员工行为监测、合规检查、信息隔离墙管理、反洗钱名单检测、数据合规等方面积极应用金融科技,提升合规工作效率。同时还应当清醒认识到,科技是手段而非目的,科技手段的作用在于提高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证券公司合规文化的建立和巩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并不能单纯依赖科技即可取而代之、坐享其成。
第三,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关系。在互联互通、信息爆炸时代,分支机构及其员工的不当行为容易发酵为重大声誉风险事件,进而引发金融机构的合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证券公司总部有必要广泛应用信息科技手段对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实施垂直管控,一方面有效管控分支机构合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集中运营降低合规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成本。此外,外部环境中也需要高度关注境外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证券公司必须在尊重属地法律和监管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将境外分支机构纳入统一的合规管理体系,缔造统一的合规文化,这也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
遵循上述方向,笔者认为,下一步证券公司应当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夯实完善合规管理的制度和机制。一方面要适应监管规则变化及证券公司内部管理需要,不断优化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合规内控工作有章可循、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要以系统化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托,不断搭建、改进合规管理的基础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合规管理制度的顺畅落地实施。同时,应当以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机制、流程为基础,不断升级、扩展合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提升合规履职效率。
二是充分发挥合规部门的专业职能和价值。对于重大监管新规,应当由合规部门牵头进行学习培训和组织落实,并持续跟踪、定期检视落实进度情况。特别是对于原则性较强、影响较为深远的监管规定,合规部门需要强化主动研究和同业交流,在外规内化过程中,做好落实尺度把握。同时,要充分适应市场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的内控机制,实现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平衡。
三是加强合规检查确保适应监管形势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合规部门中设立专门的检查团队,以系统、精准的合规检查为抓手,以实质重于形式为原则,组织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合规自查、合规检查,深入摸排公司风险点和内控薄弱环节。对于各业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潜在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形成合规内控管理工作闭环。
四是强化合规垂直管理,积极防控子公司风险。近年来,子公司风险事件频发,证券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对子公司的垂直管理情况及实施效果。对于非持牌类子公司(私募管理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而言,受平台局限性影响,往往缺乏胜任的合规管理团队,但其风险外溢性非常强,有必要实施母子公司“垂直”一体化合规管控。对于境外子公司,证券公司也有必要派驻合规专员甚至合规团队,一方面深度参与境外合规事务管控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境外实践拓宽合规人员视野,有计划地培养境外合规人才。
五是落实各项合规保障措施,促进提升履职能力。目前,证券公司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合规管理人员队伍,但业务一线的合规人员与专职合规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工作授权、沟通汇报机制仍有待完善。证券公司应适当扩充合规团队,打造高素质合规人才队伍,并依托合规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夯实高质量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对业务一线合规人员的履职检查及考核管理,切实提升其履职责任心及能力。此外,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人才招聘和培养情况,直接由总部派驻大区域合规专员,由其统筹相邻省、市分支机构的合规工作,强化合规垂直管控。
与此同时,需要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特色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是监管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并被实践所证明的有益经验和可行做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健全、深化,证券业合规文化的进一步积累和巩固,仍需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管理机构的持续引导和有力支持。在新的宏观形势和政策环境中,更加要用足、用好“合规”这一抓手,通过监管信息对口传达通报、邀请参加政策法规起草论证、监管执法专项沟通、合规总监联席会议等措施,信任并善用“合规”,让“合规”真正成为监管的延伸、执法的支点和监管的联系桥梁,充分发挥“合规”的最大价值。(第一创业证券 合规总监 卢国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