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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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起纠纷

2024-12-30 15:4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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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认真分析、综合判断,促进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对向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会车时,余某避让不及,不慎摔倒,造成余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余某报警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胡某为全责。后余某被送往医院住院诊疗14天,共花费7.5万元,因余某损失在案涉车辆交强险承保公司已获得赔付,但关于其他的经济损失胡某迟迟不支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12100元。

案件办理:

本院立案庭在接受到案件后,充分征求了余某的同意,将本案件移送至本院共治中心进行调解。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共治中心调解员在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解案件所涉相关法律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终,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胡某同意赔偿余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12100元,分三期,从12月起在每月底之前支付。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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