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第三者财务,配偶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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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第三者财务,配偶能否追回?

2024-12-30 15:13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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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小帅与小美两人系夫妻,2020年,丈夫小帅与小梅相识,两人暗生情愫,并发展为情人关系。期间,丈夫小帅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的方式陆续向小梅转账15万余元。发现事情内情后,小美决定追回这笔钱,她将小梅告上了法庭,而小帅也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赠与合同纠纷。丈夫小帅与妻子小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小美的部分赠与小梅,该行为未经妻子小美同意,损害了妻子小美的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故该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小梅返还妻子小美20万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该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帮互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责任编辑: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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