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省电视台《新闻启示录》探寻种子背后的“法治基因”
9月26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启示录》栏目以“最懂种业的法庭”为题,用实景实例的方式报道了建宁法院护航种业振兴的新举措、新路径、新成效。
粮安天下,种铸基石。建宁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第一超级大县,制种面积和产量均占全国杂交水稻种子10%以上。为加强种业司法服务保障,2022年,建宁法院立足地域特色优势,聚焦群众法律需求,成立全省首家种业巡回法庭,迄今为止,办理涉种业案件129件,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保护、诉调对接、普法宣传等全方位司法服务238件次,为种业振兴提供全覆盖高质效法律服务保障。
温情因子:田间调解化解纠纷在身边
2020年4月,黄某与刘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黄某为其制种,待种子成熟后按每斤6.2元收购,种子收到后,刘某仍有部分款项逾期未支付。黄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为不耽误农事,种子法官联系好双方当事人便火速赶往友兰村进行庭前调解。然而,计划却赶不上变化。虽然法官已提前联系,但农忙时节还是让约定变得不太可控,黄某因要在规定时间内烘烤种子而无法在约定时间进行调解。
看着黄某忙碌的身影,种子法官也挽起袖子、拿上扫帚,边干农活边与黄某说农事、话家常,拉近双方距离,并在聊天过程中了解厘清案情经过,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最终黄某同意刘某于年前还清种子款,并免去相应利息。
活儿还没干完,调解就以一种很接地气的方式成功了。
建宁法院坚持把能动司法的理念贯穿到种业司法保护全过程,通过“专业审判、巡回审理、前端介入、全程服务”的工作模式,为种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组建以5名精通种业的资深法官为核心的种业审判团队,推行“派驻法官+巡回审理”的工作模式,选派专人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驻点办公,调度法官就近开展巡回评理、巡回调解、巡回审判,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解决,2022年以来,75%的诉讼案件以调解、撤诉的方式得到了有效化解。
高效因子:跨域执行兑现种款越千里
胡长春是建宁县合盛种子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他今年制种两万多亩,品质好,产量高,胡长春感到非常欣慰。然而种子种得好,卖得好,未必就有好收成,他就被人欠过一笔长达十几年的种子款。
2011年,四川某种业公司委托胡长春制种三十多万斤,货到后,种子款共42万及利息却一直没有结清。为此,之后十年间,胡长春多次前往四川讨要。追讨无果之下,2020年,胡长春在建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8月,建宁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往返三千多公里赶赴四川省绵阳市,经过执行法官反复耐心释法说理,四川某种业公司终于承诺将分三期还款,目前,所有种子款已执行到位。
“有了我们巡回法庭做我们的坚强后盾,我们以后要把这种子做得更大、更强、更好。”胡长春说道。
为更好地解决被执行人难追踪、执行财产难查封、协助执行难寻求等问题,兑现种业从业者的胜诉权益,建宁法院每季度集中开展“法护‘金种子’”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到位种子款686万余元,查找并保全被执行人价值900万余元的财产。探索“党建+协作”机制,与福建高院、三明中院三级法院执行局党支部在建宁开展“三级联创”座谈会,着手建立全省、全市跨域协作执行机制和涉种业执行案件跨省协作工作机制;与江西南丰法院通过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完善涉种业案件司法协作机制,助力边界种业发展。
净化因子:规范引领优化行业有力度
2023年4月26日,建宁法院公开审理全省首例种子行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另外,被告人朱某采取虚报冒领方式,将公司给予种子生产商的运费补助35余万元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原本我们以为这个钱是拿不到,真的没有指望了,没想到法院很公正的把这个钱帮我们要回来了”,种子生产商徐某感激道。
为严厉打击涉种业犯罪,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促进种业发展规范有序,建宁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构建种业信用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职能部门、种子协会的涉种业黑名单信息,对无故不收购、拖欠收购款的种子企业给予信用惩戒。制发《种业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指引》《种业法律问题》等材料,修订完善种子生产经营格式合同范本,为种业从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知识、服务指引,让种业市场风清气正。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充分发挥种业巡回审判专庭职能作用,持续探索司法服务保障种业健康发展新思路,守护“农业芯片”,保障粮食安全,为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