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法治奏响青绿之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精神,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携手县生态环境局、县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志愿者联谊会,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生态庭法官们向群众发放了《保护野生动物》《环保小贴士》等主题宣传折页,耐心向群众宣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本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8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17次。
宣传活动结束后,法官们还参加了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走进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调研。调研中,法官们跟随企业负责人参观生产一线设施,观看废水收集、处理的全过程,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环保设施投入运行情况,对环境保护有了更加科学的认知。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衔接,拓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渠道,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建宁法院 邹淑金 邱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