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到建宁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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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到建宁调研指导工作

2024-09-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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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到建宁调研办案工作,实地了解建宁法院诉源治理、种业司法保护等情况。

在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陈枫院长听取了公共法律服务共治工作机制、运行模式、服务举措等介绍,对建宁法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建宁的共治中心是对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和模式的创新,是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和有力举措,很具特色,也具有总结推广意义。

陈枫院长要求,一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推进“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诉源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包括“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尤溪法院“1156多元解纷模式”、沙县法院诉源治理中心等好经验好做法,增强诉源治理实效。二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调动更多法治力量向预防端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源治理工作顶到定分止争的最前端,做好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促进、助力矛盾纠纷不发生、少发生,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要善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发出确有必要又确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并抓好跟踪反馈工作,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多司法智慧。三要持续深化法院诉源智治建设。加大与道路交通、家事、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在线平台和乡镇司法调解平台的对接,用足用好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通过司法数据研判、数助资源聚合、联络体系贯通,打造科技与数据赋能诉源治理的新模式。

在建宁县种业巡回审判专庭,陈枫院长与来建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福建高院执行局支部党员干警就司法护航粮食安全、种业发展与法律保护、涉种业案件审判执行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对建宁法院创新推进种业司法保障工作成效表示肯定。

陈枫院长强调,一要深化认识。种子是农业“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种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种业振兴十二条”措施,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为“种业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二要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种业巡回审判专庭作用,不仅要办好种业纠纷案件,更要主动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案件受理前和审理后,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种业发展中的法律堵点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打响法护种兴“三明品牌”。三要加强联动。进一步提升“平台+巡回专庭+服务点”种业振兴保障机制,与同为国家级制种大县的泰宁、宁化、尤溪在种业司法保护上加强沟通交流,探索涉种案件跨域调解、执行等,创新种业司法服务路径和举措,加快推进种业司法智服平台建设,形成司法保护合力,方便群众诉讼,用法治力量守护红土地上稻花香。

(作者:建宁法院杨凯燕、邱远镇)


【责任编辑:刘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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